个体工商户是否适用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)政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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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是否适用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)政策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
2025年第12号)规定:
“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、身份信息报告,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(以下简称经营主体)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。
......
第三十六条
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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